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廉江一家三口被害案最新进展:凶手被鉴定为精神分裂,家属难以接受

发布时间:2025-06-05 11:40:31来源:
2025 年 3 月 27 日晚 19 时 45 分许,广东廉江发生了一起令人痛心疾首的案件。女子潇潇(化名)带着两个孩子暂住娘家时,与母亲及未满两岁的大儿子,被同村村民叶某某骑摩托车持刀闯入家中残忍杀害。万幸的是,当时不到三个月大的小儿子因熟睡逃过一劫。如今,这起案件有了最新进展。
6 月 4 日,被害人潇潇的小姑子何女士透露,案件已向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材料。然而,根据被害人家属提供的廉江市公安局鉴定意见通知书照片显示,凶手叶某某被鉴定为精神分裂症,且在本次作案时的刑事责任能力被评定为限定刑事责任能力。
这一鉴定结果让何女士及潇潇的家人难以理解和接受。潇潇的姐姐叶女士表示,事情发生前,作为同村人,弟弟与犯罪嫌疑人叶某某曾是同学,从未听闻叶某某有精神病患病史。叶女士坦言,端午节后,他们到湛江市人民检察院了解情况,相关工作人员回复称,量刑方面或会因此从轻。对此,叶女士无法接受,她表示 “我们可以不要民事赔偿,就希望重判凶手” 。
关于作案动机,叶女士称,他们与叶某某此前并无恩怨,两家关系还不错。公安机关告知,叶某某的作案动机是臆想被他人加害后产生加害他人的念头。
对于这样的鉴定结果和可能产生的量刑影响,上海靖霖律师事务所黄洪连律师表示,如果凶手确实被鉴定为精神疾病,并被评定为作案时为限定刑事责任能力,会影响量刑。根据刑法规定,限定刑事责任能力的人犯罪的,应当负刑事责任,但是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。通常情况下,故意杀人致使 3 人死亡属于犯罪情节极其严重,犯罪嫌疑人被判处极刑概率较大。但该案中凶手是限定刑事责任能力的人,根据法律规定可能不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。此外,司法机关或者当事人、辩护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的,可以要求或者申请补充鉴定、重新鉴定。
目前,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电话多次拨打无人接听,廉江市公安局相关科室工作人员表示不了解具体案件情况,建议发函进一步了解。案件后续将如何发展,公众正密切关注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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